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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公益诉讼守护英烈荣光

这个清明,安吉两位烈士有了“新家”

检察官李国芳擦拭烈士墓碑

  本报记者 余春红 许梅 见习记者 李琪桉

  通讯员 陈涵韵 彭高翔 

  清明将至,4月1日,安吉县孝丰革命烈士陵园,来扫墓的人络绎不绝。一处新落成的烈士墓碑前,86岁的潘荣相老人眼含热泪:“党和人民没有忘记你啊……”

  潘荣相是潘荣昌烈士的弟弟。当天一早,在安吉县检察院的助力下,革命烈士潘荣昌、潘豪富的遗骨顺利迁入孝丰革命烈士陵园。对于烈士的亲属们来说,他们多年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革命先烈是民族英雄,更是中华民族的脊梁。但近年来,网络和现实中诋毁、污蔑英雄烈士的事件却时有发生,英烈纪念设施和烈士陵园墓地未得到充分保护的情况时有发现。如何以法律捍卫英烈的权益?近年来,尤其是2018年5月1日英雄烈士保护法施行以来,我省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之名,建起了捍卫英烈权益的铜墙铁壁。

  迁入革命烈士陵园

  安吉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诞生地,同样也是“红色”圣地。今年3月,为守护红色军事文化史迹,安吉县检察院对全县所有英烈设施集中排查,走访全县乡镇,重点对散落的14座烈士墓的现状及纪念设施实地勘查。

  “排查中我们发现,零散烈士墓的纪念设施不够完善,个别烈士墓如果没有人带路根本无法辨认。” 安吉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李国芳说。

  正是在这次走访中,检察官了解到了潘荣昌和潘豪富两位烈士亲属的愿望。

  潘荣昌是安吉县天荒坪镇(原孝丰县浮玉乡)横路村人,1921年6月出生,1945年3月参加新四军,同年10月被国民党逮捕后被害。潘豪富和潘荣昌同村,1945年2月参加新四军,同年10月被国民党逮捕,后在监狱被害。两位烈士牺牲后,陵墓散落在天荒坪,主要由亲属管理。潘荣相告诉检察官,让哥哥的遗骨入驻烈士陵园,是他最大的心愿。

  了解情况后,检察官迅速调取了烈士生平材料,会同退役军人事务局落实搬迁事宜。4月1日,两位烈士的遗骨顺利迁入孝丰革命烈士陵园。

  献花,缅怀,鞠躬。简朴而隆重的遗骨迁移仪式上,潘荣相的儿子潘增良也热泪盈眶,“伯父为革命英勇献身的事迹一直铭刻在我们心中!伯父的墓因各种原因曾几度搬迁,现在我们总算可以安心了。”

  走访零散烈士墓

  重温红色历史,以实际行动缅怀革命先烈,这也是浦江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开展的一场特殊的主题党日活动。今年3月,检察干警们陆续走访了全县102座零散英烈墓,每到一处,他们在墓前肃立默哀、敬献鲜花、庄严宣誓,同时查看英烈墓的保护情况。

  部分英烈墓冢周围杂草丛生,还散放着枯枝和垃圾,干警们主动清理。

  “英烈纪念设施、陵园墓地,是缅怀先烈、学习党史的鲜活教科书,应该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浦江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介绍,墓边杂草丛生、缺乏管护的情况,有损英烈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无法满足公众瞻仰、悼念英烈的需求。根据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浦江县检察院已向相关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对英烈墓的管理维护。(下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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