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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您走后,您的教诲一直激励着我”

  通讯员 罗锦雯 本报记者 张宇洲 

  又是一年清明时,春风落日寄哀思。

  2017年8月10日,时任临海市法院副院长林朝晖在办公室因身体原因引发猝死,年仅52岁。斯人已逝,精神长存。这个清明,曾与林朝晖共事多年的临海市法院法官徐秀月写了一封信,怀念曾经的老领导。

  那天,接到电话说您出事了,我简直不敢相信,立即放下刚刚端起的午饭,冲出了家门。赶到单位,只见您就那么静静地趴在办公桌上,面前还摊着一本案卷,一只手紧紧地抓着胸口。我想,您是累了,打个瞌睡而已。可是,嫂子撕心裂肺的哭声告诉我,您真的走了。

  于我来说,您是特殊的,您不仅仅是我的分管领导,更是我的入党介绍人、我工作中的指路明灯。

  记得那年,我刚到法院民一庭,就接手了一起要求返还投资款的案件,1000多万元的投资,涉及的社会关系多,投资人背景还很复杂。我当时特别紧张,于是怀着忐忑的心情找到了您,寻求解决案件的出路。您静静地听我汇报完,鼓励我说出自己的想法和理解。您让我排除所有杂念:“每个案子都有背景,不能因此而背包袱。”后来,您帮我一起理清案件中存在的疑难法律关系,把“本院认为”部分写得更为逻辑严密、说法透彻。一审宣判后,各方都没上诉。

  还有一次,庭里的同事收到一起案子,当事人一来就说是您的老熟人。同事依法判了他败诉,那人果真气愤地向您告状,您却用一句“案子是我们一起讨论的,只能这么判”,主动把事情揽了下来,也让同事那颗不安的心定了下来。

  这么多年来,我们从没见过您为自己的亲友说情走关系。您的母亲出了交通事故,案子在您分管的交通巡回法庭调解,可您也半点没插手。最后的处理结果是,您母亲分担部分责任、自行负担部分医药费。过了很久,大家才知道这件事。

  小城市里人情世故弯弯绕绕,但您做到了铁面无私,矛盾纠纷一断于法。“每个人心中都有杆秤,这杆秤叫做公平。我们作为法律人,就该更加注重这杆秤、盯紧这杆秤!”您是这样说的,也一直是这样做的。

  您走后,您之前的言传身教还一直激励着我,让我在法官职业生涯中有足够的力量守住司法良知,分清是和非,不办金钱案、人情案。

  您走的那天上午,我又遇到了业务上的问题想向您请教,几次打您办公室电话,您没有接。我后来经常懊悔,如果我当时再坚持打您的手机,也许就能发现异常,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

  可终究,您还是离开了我们。您如一缕晨风,清新淡雅,人世远离,内心永驻。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3 “您走后,您的教诲一直激励着我” 2021-04-06 2 2021年04月0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