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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关于要求办理温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泛光照明工程结算的通知

  原杭州凤凰照明有限公司股东:

  由温州市城市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发包,杭州凤凰照明有限公司承包的温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泛光照明工程已于2013年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发包方与承包方尚未完成结算办理工作,现温州市城市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已撤销,该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事宜已由我公司承继。经查,杭州凤凰照明有限公司已注销登记,为推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请原杭州凤凰照明有限公司股东收到本通知后立即与我公司联系,并于十天内前来办理本工程的结算。

  特此通知          温州市公共建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4月6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关于要求办理温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泛光照明工程结算的通知 2021-04-06 2 2021年04月0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