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新闻发布会
本报记者 陈毅人 通讯员 刘牧 肖峰
本报讯 4月12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浙江的实践”为主题,在杭州组织召开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新闻发布会。
十五年来,浙江省始终牢记习近平同志有关“浙江完全有基础、有条件、有责任在法治建设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并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的谆谆嘱托,始终秉持习近平同志提出的法治浙江建设理念、思路和方法,始终沿着习近平同志开创的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推动法治浙江建设在总体上走在了全国前列。目前,浙江已经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营商环境最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省份之一;有3个市县和2个项目成功创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近期还将向社会公布一批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法治浙江建设综合满意度逐年提升到2020年的92.25分。
十五年来,浙江始终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始终重视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经济社会发展制度供给得到有力加强;始终将依法行政作为主体工程和重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始终深化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稳步提升;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法治建设基层基础进一步扎实。
2020年12月省委印发《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明确提出到2025年各领域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建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既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的法治浙江,到2035年建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成与省域治理现代化、高水平整体智治体系相适应的法治浙江,建成法治中国示范区。下一步,将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
根据省委部署安排,4月中下旬我省将举办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系列活动,包括召开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理论研讨会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新时期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目标、思路、举措,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努力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现场,与会发布人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问题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王中毅介绍了浙江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方面所作的探索和取得的成效。近年来,浙江省委政法委依托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这个总平台和总抓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牵头协调和统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切实把基层社会治理纳入法治轨道,探索形成一批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为解决基层社会治理问题提供了浙江样本。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许惠春介绍了浙江法院在实践中如何探索实现司法公正的路径,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全省法院将对标对表“重要窗口”建设的新目标新定位,率先推进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努力让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获得感最强成为浙江法院最鲜明的标识。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介绍了省人大地方立法工作取得的成绩。省人大将紧扣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努力打造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标志性立法成果,为我省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马柏伟介绍了我省创新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依法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具体举措。我省将进一步拓展综合执法领域、精简执法队伍、下沉执法力量、加强执法协同、强化数字支撑,让基层和群众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黄生林介绍了浙江检察机关如何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重要指示,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检察机关将力求以数字化改革撬动“四大检察”,更加有力强化法律监督,更加坚定维护公共利益,更加自觉注重自身监督,为平安中国示范区和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作出新的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