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要闻

仲 裁 公 告

  杭州科灵斯壮空调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2021)杭仲01字第228号申请人董大根与你方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副本、证据资料副本、仲裁风险告知书、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本委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文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20日内。期限届满后,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1年7月19日14点30分在本委第四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本委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七楼,邮编310005,电话0571-85464917)杭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4月13日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仲 裁 公 告 2021-04-13 2 2021年04月1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