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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拍了几张照片、几段视频,结果一个被诉,一个获刑

就是因为“好奇”,他俩都危害到了国家安全

  通讯员 刘竹柯君 林珑 路检 本报记者 张宇洲 

  昨天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当你看到漂亮的战机、威武的坦克等军事装备时,是不是也会或因激动,或因好奇,赶紧用颤抖的手拍下“军事大片”,迫不及待上网分享?殊不知,在很多时候,这样的行为,却是在泄露国家机密,自己还要为此背上刑事责任。下面的两起案子,就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无视“军事禁区”, 小伙拍摄军事设施获刑

  “我就是好奇,平时看到新鲜的事都会拍照。我现在知道自己错了,拍摄军队的照片肯定是犯法的……”庭审现场,聂某为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他怎么也没想到,因为好奇,自己要付出被判刑的代价。

  今年30岁的聂某案发前在玉环一家液压公司就职。去年7月7日,聂某轮休,就出门沿着码头闲逛。走了一会儿,一处被铁丝网围住的地方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聂某无视门口竖立着的“军事禁区”警告牌,擅自穿越铁丝网进入军事禁区内部,还拿出手机拍照。

  进入军事禁区后,聂某对禁区内的军舰、军用码头、营区营房、训练器材等多处军事设施进行拍摄,共拍摄涉军照片40张。不久,聂某被部队执勤人员当场扣留并移交至公安机关。经鉴定,上述拍摄的涉军照片包含2项秘密级军事秘密。

  庭审现场,面对玉环市检察院指控的“以偷拍窃取的方法,擅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聂某供认不讳,但他表示自己只是将照片存在手机里,并未向他人或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布,也没有受到任何人的指使或有其他非法目的。

  近日,玉环法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聂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对作案工具手机予以没收。

  “就是想炫耀一下”,公司老板被公诉

  “我是因为好奇,第一次见军事装备感觉很壮观,脑子一热就拍了视频,就是想炫耀一下……”身为某公司负责人的张伟(化名),成为犯罪嫌疑人,也是源于“好奇”。

  2020年11月,张伟承接了某部队施工工作。在营区施工期间,张伟坐在自驾车上,第一次近距离看到了某型军事装备。张伟既好奇又兴奋,明知在部队营区内负有禁止拍摄的保密义务,他仍拿起手机,摄录了该装备的清晰视频。

  当晚6点,张伟利用软件对视频进行配乐加工后,发布到某短视频平台,引来不少网友观看。当晚9点,这段视频被部队执勤人员查获并责令删除。

  经鉴定,张伟拍摄的视频包含1项秘密级军事秘密。近日,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对张伟提起公诉。

  国家安全无小事

  根据我国刑法第282条,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承办上述案件的法官、检察官表示,犯罪嫌疑人由于缺乏法律意识、保密意识,出于好奇、炫耀等心理拍摄部队军事装备,甚至将其上传至网络社交平台,虽然主观上并非出于获利或与海外组织有联系而进行恶意传播,但已危害国家安全,故应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要以为国家安全就是远在天边的间谍、战争、特工等,很多时候,它就是近在眼前的事情。一张照片、一段录音,都可能对国家安全带来意想不到的危害。另外,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以及微博、微信朋友圈、短视频等网络社交平台的流行,泄露国家秘密,有时就在举手投足间。国家安全无小事,大家一定要吸取教训,不要因为一时的好奇,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事来,更让自己背上沉重的刑事责任。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就是因为“好奇”,他俩都危害到了国家安全 2021-04-16 2 2021年04月1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