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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裕鑫集团有限公司等56户债权资产处置暨催收联合公告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裕鑫集团有限公司等56户企业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拟以公开竞价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并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本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1、债权情况:

  截至债权基准日,转让标的债权本金总额116317.90万元,相应利息罚息以及由此派生或与此相关的其他权益,详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债权累计处置回款金额为5664.903765万元,归光大金瓯所有,不对外转让。

  3、交易对象: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上述债权。

  4、处置方式:打包或单户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处置方式。

  5、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6、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4月19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7、特别提示及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有权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案进行调整。

  8、本公司为以上债权的合法债权人,请各债务人、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本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9、受理公示事项:

  公告有效期及受理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1-88196105】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海事路17号金可达大厦4层 邮政编码:325000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15313222169

  联系人:李先生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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