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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牢“问题孩子”背后的“问题家长” 检察院首推督促监护令

送达督促监护令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杨晓伟 

  本报讯 问题少年小晨(化名)流落街头,忍不住伸手盗窃。检察机关调查分析后认为,小晨走上歪路,家长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缺席”是一个重要原因。检察院随即向小晨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其找回“为人父母”的责任意识,关心孩子成长,把孩子引回正途。

  今年3月,嘉兴市南湖区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从外地到嘉兴打工的小晨,和同伴在一家宾馆内偷了手机、饮料、香烟等财物。由于小晨是未成年人,检察院委托专门机构对小晨的家庭环境、成长经历进行社会调查,分析犯罪原因认为,小晨走上犯罪道路,和“消失的家长”有很大关系:小晨刚出生时妈妈就离家出走,在小晨5岁时,小晨的爸爸、继母、爷爷又一起外出打工,小晨一直由奶奶在老家抚养长大。

  “除了他自身文化素质不高、道德法治观念淡薄等因素外,监护人的监护不力、管教约束不足、亲子间缺乏有效沟通,也最终导致了他走上犯罪道路。”南湖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朱轶群说,去年以来该院办理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不同程度存在监护缺失、监护不到位、单亲监护、隔辈监护等“监护困境”的比例,占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一半以上。

  由于小晨犯罪情节轻微,取得了当事人谅解,检察院最终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决定对其开展观护帮教。对类似案件显露出的家长监护不力问题,南湖区检察院依托法律监督工作职能,在嘉兴市首次探索推出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对“问题孩子”背后的“问题家长”,依法督促其认真担起家庭监护责任。检察官向小晨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深刻反思长期监管、教育不到位,缺乏有效沟通等问题,要求他们在小晨观护帮教期间,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社工,监督小晨接受线上线下帮教。

  朱轶群介绍,如果监护人违反督促监护令,没有履行好监护责任的,将根据法律规定交由公安机关对监护人予以训诫;教育监护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还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4月19日,检察院收到驻点社工反馈,目前小晨白天跟着爸爸打零工,工作中爸爸有时会和小晨谈心、交流;在家长的督促下,小晨每天和正在读书的妹妹一起进行文化课学习,不再接触社会上的闲散人员。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盯牢“问题孩子”背后的“问题家长” 检察院首推督促监护令 2021-04-20 2 2021年04月2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