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部摄取人脸信息,宁波开出全省首批罚单
本报记者 黄素珍 通讯员 朱文尉
本报讯 4月20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传来消息,当地对非法摄取消费者人脸信息行为已立案14件,其中3件已作出行政处罚,分别处以罚款25万元。据悉,这是宁波在全省率先开展房地产领域人脸识别专项执法行动以来,开出的首批罚单。
去年12月,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海曙区某房产项目售楼处进行检查时,发现场地内多个区域都安装了摄像头,而前台则放置着一台人脸认证机器。执法人员随即要求查看后台。
通过登录“旺小宝”品牌后台管理系统,执法人员发现了大量被该系统关联摄像头记录的人脸信息数据。
房地产企业为什么要摄取客户的人脸信息?售楼处工作人员道出了其中的玄机——原来,这是为了识别客户来源,判断是中介带来看房,还是自然到访看房,作为日后房产公司与中介结算佣金时的依据。
“我们发现,这样的行为在房地产领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特别是采取中介分销模式的滞销楼盘。而且,企业使用的设备拍摄精准度非常高,即使客户戴着口罩也可以被识别出来。”宁波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房地产企业所谓“对客户没什么损害”的操作手法,事实上存在重大隐患,“人脸信息属于个人独有的生物识别信息,一旦被非法买卖、滥用,可能会危害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房地产企业在消费者未知或未同意的情况下非法收集、使用人脸信息,已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1月,为精准打击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宁波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区县(市)执法力量,对奉化、海曙、余姚、杭州湾等地21个在售楼盘进行了集中检查。
3月,省市场监管局正式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亮剑2021”消费安全综合执法行动,人脸识别数据非法采集问题被列为行动重点之一,而“宁波经验”也被编入行动通用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执法手册”供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