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省脚步铿锵 法治浙江行稳致远
——“法治中国”的浙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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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岚
法治是什么?
是一种精神,一种信念,一种力量。是指引改革航向的灯塔,是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的卫士,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固防线,是守护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保障……
在之江大地上,一场凝结睿智、汇聚力量的法治实践接续推进——
15年前,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率先开启了法治中国在省域层面的探索。
15年来,浙江始终沿着习近平同志开创的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绘就了法治浙江建设的斑斓画卷。
我们看到,浙江已经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营商环境最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省份之一;
我们看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治理创新,法治政府建设步履坚实,治理能力实现重大飞跃;
我们看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蔚然成风,法治信仰浸润人心,法治社会新风扑面……
在历史长河中,15年只是短暂一瞬,而在法治建设进程中,浙江却实现了惊人一跃——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努力将浙江建设成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先行示范区,成为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灯塔领航,15年砥砺前行
15年前的浙江,遭遇了“成长的烦恼”……
如何探寻长效治理之道?浙江站高一步、超前一步、看远一步,加快探索经济先发地区法治先行的发展道路。
扬帆千里,离不开伟大的领航者。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在关于法治建设的深邃思考中,敏锐地意识到,必须从更宽的视野、以更大的力度、在更深的层次上,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以法治引领和保障浙江改革发展。
2003年,明确把“加强法治建设”列入“八八战略”的重要内容;
2004年,明确把法治建设作为平安浙江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重要途径;
2005年,习近平亲自主持建设“法治浙江”重点课题调研,先后深入基层40多个单位和乡村、社区,开展大量调查研究和前期准备……
2006年4月,之江大地,春意正浓。在习近平同志主持和提议下,法治浙江建设扬帆起航、乘风破浪,开启了浙江作为市场经济先发地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省域治理的新征程。
这是一份掷地有声的“宣言书”,也是一个引领航向的“指南针”。自此,15年一以贯之,15年坚持不懈。
15年来,顺应时代对浙江发展的新定位、新要求和新机遇,法治浙江建设的内涵不断丰富和完善——
从法治建设成为“六个更加”的奋斗目标之一;到连续3年进行专题部署,把固本强基作为法治建设的重点,扎实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向基层延伸。
从作出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扎实起步,有效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建设法治浙江的合力。
15年,之江大地跳跃着强劲的法治音符,涌现许多富有时代精神和创新意义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15年,法治无微不至地锲入百姓生命,筑起最朴实的安全篱笆,换来了法治浙江建设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
新的征程,新的使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发出了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的动员令。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关于法治建设的专门规划《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绘就了“十四五”时期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
浙江回答,铿锵有力——紧扣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目标,奋力跑出建设法治浙江的新速度;聚焦政务服务更加便民利民、权利保障更加精准有力,打造更多有浙江辨识度有影响力的实践成果……
之江大地上,一幅崭新画卷正在徐徐绘就。
良法善治,激活改革动力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
2021年3月1日,全国首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在浙江施行。当数字经济正成为浙江经济增长的主引擎、转型升级的主动能、创业创新的主阵地时,浙江率先通过立法来固化和提升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并着力破除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5年来,浙江始终重视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注重立法的地方特色和管用实用,健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机制,紧扣高质量发展、生态环保、新经济新业态、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共制订(修订)地方性法规160件、政府规章134件。
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河长制规定、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20多部地方立法开创了全国第一。
加强“红头文件”管理,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法治化。省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065件,每隔两年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有力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今年春天,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雨春风进万家”爱民实践活动。其中一项重点工作,就是清理“烦企扰民”的“问题文件”,及时疏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的“栓塞梗阻”,更大程度地保障群众利益,提高政府公信力。
在桐庐县司法局局长晏燕的案头,一摞来自各部门的法律问题汇总格外醒目。政府行政决策中遇到法律问题,向谁问计?怎么解决?每一个政府议题必先经过法制审核;每年第一起行政诉讼由县长出庭应诉;每一次常务会议必先学法……近年来,桐庐县越来越多的职能部门主动加强法律论证,减少在行政决策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发生在桐庐县的这一变化,正是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走向深入的一个缩影。
从清理“奇葩证明”,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从明确职能部门“权力清单”,到强化工作监督评价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职能边界日益清晰、权力配置更趋合理、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为经济社会注入新活力,不断释放法治建设新红利。
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浙江先后开展4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纵深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迭代升级,创新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深化数字化改革,努力建设“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目前,全省公告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442项,其中省级委托下放执行197项,占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69%;省市两级共清理取消证明事项198项,成为全国保留地方设定证明事项最少的省份,市县两级累计2816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共让群众少提交证明4000多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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