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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1版:法治浙江

富阳:绘就富春山居“法治新画卷”

列席代表审议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区司法局联合区纪委区监委召开专项巡察问题整改推进会
富阳区法治文化公园

  本报记者 沈艳瑜 通讯员 来肖 

  法治,是一座城市的幸福标杆,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坚定底气。

  近年来,杭州市富阳区委、区政府围绕依法行政、基层治理、法律服务等重点内容,广泛开展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工作,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坚持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为全面建设“重要窗口”,奋力展现头雁风采,高水平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在2020年度法治浙江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富阳名列全省第四、全市第一。

  法治,让富春大地热潮涌动、活力迸发。

  延伸:阳光司法“富阳经验”沉下去

  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如今,只要打开富阳区政府门户网站,就可以看到一份行政权力清单。在这份清单上,每项行政权力都有自己的“身份证”——“权力事项编码”。

  作为浙江县域权力清单制度试点,富阳自2008年以来,通过摸清权力“家底”,政府自我“割肉”,列出行政权力清单,使职权配置更加优化、边界更加清晰、运行更加公开。目前,富阳已形成“三单一图一样本”,即一张县域常用权力动态清单、一张职责清单、一张负面清单、一张权力运行图以及行政审批改革的“富阳样板”。

  法治政府建设不仅是推进依法治区的主体和重点,也是转变政府服务职能的基础和前提。

  2020年1月17日至18日,富阳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上首次审议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内容涵盖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等六个重点,富阳成为省内首个向人代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县(市、区)。

  2020年7月13日,富阳区洞桥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镇长何力挺报告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及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洞桥镇成为全区首个在镇街人代会上作口头述法报告的乡镇,富阳区正式建立起“区、镇(街)”两级述法制度。

  为了进一步拓展监督层面和广度,富阳区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纳入乡镇人代会和街道人民议事会会议议程,以“口头+书面”相结合的形式,指定6个镇街行政负责人进行口头述法,其余18个镇街以书面审议的方式开展,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企干部、乡贤代表等的审议监督,推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为了接受更广泛的民主监督,区普法办决定在4月底召开全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述法现场会,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向村(社区)延伸。”富阳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述法将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银湖街道梓树村作为试点,这标志着富阳区、镇(街)两级述法制度将进一步朝着区、镇(街)、村(社区)三级述法制度转变。

  创新:行政执法“富阳模式”传四方

  2019年,富阳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出台“1+2+4”执法监督协作机制,即以行政执法监督与复议监督、审判监督的协作为“第一层次”,与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检察监督的协作为“第二层次”的线面结合双层次监督协作机制,深度推进行政执法监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在2019年的一起拆迁案中,鹿山街道某单位因未尽调查职责,对“一户多宅”法律适用错误,侵害了群众合法利益。对此,富阳区司法局敢于监督,以考核扣分和抄送纪委等监督手段倒逼行政机关及时纠错。最终,该单位赔偿申请人财产损失共计30余万,并承诺给与申请人安置房80平方米。

  多年来,富阳区始终以执法监督规范化为目标,探索创新监督协作机制,以“督查改提”四字诀促进争议调解。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作用,对工作落实不足、整治效果不佳、发案量和纠错败诉率较高的单位负责人,落实约谈、追责制度;纠错(败诉)案件抄送纪委,通过个别案件倒查,将压力传导至执法一线,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整改功效;通过执法监督专项巡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2020年,富阳区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1+2+4”执法监督协作机制,将行政复议机构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人民法院在办理行政诉讼案件、纪检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经调查核实、分析研判,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目前,“1+2+4”执法监督协作机制已被杭州市司法局作为样板向全市各区、县(市)推荐。

  此外,区政府还加强与区纪委监委和被监督单位的沟通交流,做到信息互通、良性互动,及时把握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难题,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整改到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活动公示有载体、记录有设备、审核有记录。

  锻造:法律服务“富阳品牌”立起来

  “中心工作到哪里,法律服务就到哪里。”富阳区发挥法律专业干部、基层司法所长、专职行政调解员、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5类人员作用,建立“5+X”法律服务团(“X”指律师、法工队伍),通过项目初期主动介入、项目过程会商把脉、线上平台实时交流,有效保障项目推进。

  为提升法治建设服务能级,更好地服务于民,富阳区推行“一窗审批、多点受理”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打造“一刻钟”法律服务圈,实现法律援助全区通办优办,加大对残疾人、农民工等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建立村专职调解员制度,强化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完善警调、访调、诉调对接机制。富阳公证处积极服务公民同招摇号、安置房产权证办理等重大事项,在全省首创存量房转移不见面审批制度。富阳律师队伍积极开展“扬帆行动”,为百余家企业融资、劳动合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在富阳,既有法律服务团这样的“软件”,也有良好的法治环境“硬件”。

  2020年8月5日,占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的区法治文化公园在恩波公园举行开园仪式。该园通过法治雕塑、普法设施等艺术视觉手法,把法治文化思想理念与公园的环境绿化、设施等相融合,赋予公园新的法治内涵,让群众在游玩休憩的同时,还能领略法治文化。

  近年来,富阳科学规划,有序推进普法实体创建,打造了以区级法治文化公园为中心,联动镇村两级,辐射东西南北4个区块,涵盖纪检、公安、税务、教育等部门的普法宣传实体。普法实体在数量上从2016年的5个增加至27个,面积从9430平方米增加至11.5万平方米,法治宣传由临时“进”到永久“驻”,实现了既有敲锣打鼓的热闹宣传,更有立心铸魂的无声熏陶。

  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将开启沿富春江(地铁线)精品法治路线三年行动,选取银湖街道梓树村等42个沿江(地铁线)村(社),通过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打造一批样板“法律服务点”,融合所在村(社)党群服务中心、人民调委会、普法阵地等品牌特色,进一步聚点成线、连线成面,打造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律服务“富阳品牌”。

  执笔为剑,写天写地写华年;落棋为子,点兵点将点江山。一幅和谐的“法治新画卷”,正在富春大地上铺展开来……


浙江法制报 法治浙江 00021 富阳:绘就富春山居“法治新画卷” 2021-04-25 2 2021年04月25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