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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8版:法治浙江

象山:为法治浙江建设贡献“锦囊妙计”

开展合法性审查
“村民说事”
象山开渔盛景

  本报记者 杨思思  

  法治引方向,东风正起航。近年来,象山县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象山”,全面依法治县迈出有力步伐,结出累累硕果:“村民说事”制度全国推广;法治乡村建设“五个一”工程全国领先;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成绩突出县;首批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2020年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首创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制度获省“县乡法治政府最佳实践”优秀项目;镇乡(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在宁波市率先实现全覆盖;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平安渔港”示范创建等工作走在前列;全县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同比下降90%以上;“首违免罚”自2019年推行以来,至目前共办理相关案件1400余件,累计豁免罚金200余万元……

  法治,已渗透到象山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融入到增进民生福祉的各个领域,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稳步提升,绽放出新的时代光彩,绘就出幸福底色。

  完善机制 法治象山有底气

  推进法治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2018年底,象山县组建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统筹领导法治象山建设;2019年又相继成立了县委依法治县办和法律监督、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着力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象山建立健全法治建设相关机制,出台《关于推动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县委的领导下扎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着力解决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委员会工作规则》《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以及四个协调小组《工作细则》,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的放矢。

  为政者须率先奉法。象山县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政府班子每年集体学法4次以上,及时学习政治理论和法规条例。同时,依托“律之行”法律品牌,累计开展象山法治政府建设等专题培训讲座18场次,受训干部群众2200人次。

  2020年5月,象山县在全市率先组织开展行政法相关法律知识抽考活动,随机抽取5个镇乡(街道)、10个县级主要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执法及法制分管领导、法制科全体人员以及其他在编人员540余人进行法治知识闭卷考试,增强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法治督察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检验重点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重大举措。象山县先后出台《县委依法治县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关于法治建设纳入县委巡察工作的通知》,将法治督察与县委巡察相结合,形成“县委巡察+法治督察+执法监督”三位一体的法治大督察体系,实现对法治象山建设工作督察全覆盖。

  据悉,2019年至2020年,象山县完成第一轮3批次对24家县级重点部门和18个镇乡(街道)法治建设专项检查,累计发现法治领域相关问题368个,其中96%已整改落实。

  创新举措 法治政府有动力

  规范行政决策行为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是规范行政权力的重点,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

  2013年,象山县制定出台《象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属于重大决策事项的八类情形。

  2015年以来,各单位通过自行申报、征求意见、层级审核、集体审议等程序,将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决策事项纳入县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此外,象山县通过听证座谈、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引导广大群众广泛有序参与政府决策,并进行相关风险评估。

  2015年至今,共公布各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07个,其中36项列入县政府决策目录,171项列入镇乡(街道)和部门决策目录。

  今年,象山首创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制度荣获浙江省“县乡法治政府最佳实践”优秀项目。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除了重大行政决策清单式约束外,镇乡(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全覆盖也是象山法治政府建设的一大“利器”。

  2019年5月,象山县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以扩展基层司法所职能设置为抓手,探索开展司法所承接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试点;2020年,象山县在宁波市率先出台《关于推进镇乡(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

  象山还结合实际,创新构建“司法所人员+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司法局业务骨干”三位一体的合法性审核主体,全面科学梳理清单、细化流程,推进审查实效、风险防控、社会效益的功能叠加、互融互促,实现审查机构、审查人员、审查范围、审查机制四个100%覆盖。

  举措给不给力,数据是最有力的佐证。2020年,象山县行政争议发案量102件(行政复议案件38件,行政诉讼案件64件),同比下降16.4%;行政诉讼败诉案件2件,同比下降85.4%;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2件,同比下降92.9%。

  靶向治理 法治社会有氛围

  2009年4月,象山县西周镇面对因部分项目征迁带来的信访问题,率先在部分农村开展“村民说事会”,让老百姓有事敞开说,干部们也主动与群众沟通,顺利解决了当时的矛盾纠纷。

  这一创新举措,不仅为日后象山县乡村基层治理方式奠定了基础、找到了方向,相关内容还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逐渐在全市、全省推广。

  2010年3月,象山在系统总结西周镇经验基础上,将“说事”制度命名为“村民说事”,向全县推开。

  10年来,从村到镇再到整个象山,“村民说事”构建了以党组织为核心,以“说、议、办、评”为主要内容的制度体系,实现了村务管理、决策、治理、监督全闭环运行,走出一条共商共信、共建共享的治村理事新路子。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收到各类议题4.4万多项,解决率达93.7%,群众对基层组织满意率达92.9%。

  如今,“村民说事”影响辐射全国:荣获浙江省公共管理创新案例“十佳创新奖”,成为央视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典型案例,并被写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同时,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等媒体纷纷宣传报道,全国200多家兄弟县(市)区单位到象山考察交流……

  法治乡村建设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象山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乡村法治‘五个一’工程(村民说事一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一顾问、法治引领一示范、小微权力一清单、平安防控一网络),让群众在‘说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象山县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乡村法治“五个一”工程里,既有“律师e说事”“警民说事”“法官说法”“检察官说案”等活动解开群众法律疑问,又有“三所一队”(司法所、派出所、律师所、政法干警小分队)法律服务组团为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还有法治微公园、法治宣传栏、法治广播站、法治图书角等多形式的基层民主法治阵地丰富群众生活……各式各样的创新实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一幅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美好图景正在象山大地徐徐展开。


浙江法制报 法治浙江 00028 象山:为法治浙江建设贡献“锦囊妙计” 2021-04-25 2 2021年04月25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