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循法而治为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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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委书记林坚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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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期“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普法骨干培训班在宁海开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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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公安局通过“云课堂”开展校园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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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观看“村级权力清单36条”宣传内容 |
本报记者 杨思思
“癸丑之三月晦,自宁海出西门。云散日朗,人意山光,俱有喜态。”《徐霞客游记》开篇,让山海美景兼具的宁海县在古时就被世人所熟知。
而今,随着宁海县深入践行“以民为本,循法而行”理念,统筹推进县域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创新推出“审批法庭”“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法治诊所”“智法达人”等一系列基层治理“硬核”举措,不仅让群众感受更多温暖、收获更多红利,也让宁海在法治建设的大军中脱颖而出。
2020年法治建设社会满意度调查,宁海排名宁波第一、全省第八;2020年度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宁海进入全省前30,获评先进单位;同时,宁海还成功创建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
循法而行 打造法治政府“宁海样板”
在宁海,有这样一个定期召开的“特殊法庭”,老百姓虽然无法现场参加,却仍然拍手称赞。它就是“审批法庭”。
2017年7月,宁海县借鉴司法庭审“面对面”充分辩论的模式,建立运用法治手段对审批权力进行监督和裁决的工作机制。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两代表一委员、法律工作者等召开“审批法庭”,以法律法规为唯一标准,对全县各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覆盖”清理裁决,并以“一件事”改革进行统盘考虑,进行标准化的流程再造和数据跟进,探索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和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三化三跨”地方改革创新模式。
2017年下半年,宁海“审批法庭”聚焦“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里究竟是先批地基还是先分户”这个老大难问题,第一次“开庭庭审”。经过“庭审”人员和作为“被告”的相关部门负责人激烈的辩论后,“审批法庭”当场作出裁决:农村村民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具备分户条件的,即具有申请宅基地的主体资格。这一决定,随即在宁海县全面推广,这个困扰了村民十多年的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除了通过“审批法庭”扎扎实实推动政府部门权力“瘦身”外,宁海还通过强化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等,切切实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政府公信力。
强化行政争议预防化解:一方面,宁海加强行政应诉指导,督促各单位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答辩;另一方面,建立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3+N+X”专班,成员包括县政府办公室、县法院、县司法局和相关涉诉涉法乡镇(街道)、部门以及政府法律顾问等,强化信息共享、专题会商、定期研判,全力化解各类行政争议。据统计,2020年,全县行政争议发案量为163件,同比下降22.38%;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为5.88%,同比下降51.40%。
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制定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事项清单,除了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5个常规性审查事项外,积极探索将信访答复等乡镇(街道)涉法事项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做到“应审尽审”;同时,在推进过程中,通过举办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培训班、聘请法律顾问、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强审查力量。截至目前,宁海县18个乡镇(街道)实现合法性审查力量、审查范围、审查机制全覆盖。
此外,加快“无证明之城”建设也是宁海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头戏”。为此,宁海组织开展地方设定证明事项清理,经合法性审查后,出台了《宁海县司法局关于公布取消地方设定证明事项目录的函》和《宁海县司法局关于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的函》,取消了28项地方设定证明事项,对90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推行宁波电子证明共享核查平台使用,推动全县政务服务窗口全面启动无证件(证明)办事应用工作;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开展自行设定证明清理情况“回头看”工作,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自行设定证明事项全部取消,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的已按要求全部实行。
依法而治
描绘幸福民生画卷
一抹芳草妆春意,十里青山展画屏。4月的宁海,绿意勃发、生机盎然。绿水青山之间,次第开放的白玉兰、红叶李分外明艳,“小微权力清单36条”的宣传标语和漫画格外引人注目。
基层公权力既是政府权力的“末梢”,也是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铰链”,更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一颗关键棋子。
早在2014年,针对群众反映村干部存在权力运用不规范、“三务”公开不透明等现象,宁海县在全国首创了“小微权力清单36条” (以下简称“36条”),将农村小微权力关入制度的笼子。
“36条”将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招投标管理、资产资源处置等19条集体管理事项以及村民宅基地审批、困难补助申请、土地征用款分配等17条便民服务事项整合成清单。除了清单,宁海县还为基层事务处理制定了流程标准,可以说既是办事“路线图”,也是监管“明细表”。2018年,这一让群众深感满意的“宁海经验”被写入了当年中央一号文件。
近年来,宁海县通过各级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间断推出“36条”及其典型案例的专题报道,在全县交通主干道沿线及群众聚集的区域,设立广告宣传牌、横幅,绘制相关墙体漫画,制作相关微电影、动漫、童谣、公益宣传片等,开通“宁海36条”公众号,广泛宣传“36条”的内容,确保群众抬头即见。
基层社会治理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错综复杂的矛盾问题和瞬息万变的舆论场,基层治理手段必须多点开花、百花齐放。
“我们村近期有一个工程要进行招投标,在合同方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你们这个在招投标方面还是要按照五议决策法进行,保障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不久前,在前童镇大郑村,村干部向在“法治诊所”内“坐诊”的法律顾问、法院法官、前童司法所工作人员等进行咨询,得到了详细的解答。
“法治诊所”建设是宁海县大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一个重要抓手。为了让群众不出村就能享受法律服务,宁海县整合了村警务室、调解工作站和法务工作室,专门建起村“法治诊所”,由驻村法官、辖区民警、法律顾问、村综治维稳干部等全日制“坐诊”,提供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援助申请、村内重大项目法治审查等服务。截至目前,已在全县7个村建立了“法治诊所”,解决各类矛盾纠纷300余件。
此外,宁海还积极探索司法权与行政权在民事执行范畴联动模式,在全省首创“执行联动零次跑”工作机制;推动“系统性”司法确认程序改革,促进“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成为群众解纷首选;探索建立辖区高危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通过“检察+”工作法预防“临界”未成年人再犯罪;在全省率先开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类型化解纷试点改革,新设消费者维权巡回法庭与劳动争议巡回法庭,构建劳动争议“调裁诉”联动机制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调解一体化机制,全方位打造类型化案件处理样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