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普陀:让法治建设“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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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毅人
打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开足马力搞生产;多部门强强联手,法治建设创新动力源源不断;“一站式”“一条龙”服务,让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次”……近年来,舟山市普陀区围绕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和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目标,将法治建设放在建设“重要窗口”的突出位置扎实推进,打造出法治建设的“普陀样板”。去年5月,普陀区荣获2019年度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秘密武器”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普陀区将法治保障服务融入优化营商环境中,打出一套便“企”为“企”组合拳,推动法治建设迈上一个又一个新台阶。
“2020年以来,全区已开展涉企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5次,修改17件,废止(含失效)34件。”这是由普陀区司法局提供的一份“治疗报告”。
之所以称为“治疗报告”,是因为这是一次围绕涉企“问题文件”而开展的专项治疗。这些“问题文件”,如同血管中的栓塞梗阻,如不及时清理,将损害企业利益,影响政府公信力。
去年以来,普陀区司法局牵头对2019年12月31日前,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20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重点清理涉企经营许可的实施性条款以及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上,普陀区还推出“执法无偏见”行动,规范“有形之手”——出台全市首部《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问责办法》,组建成立“执法无偏见”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从供给侧出发,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应清尽清、应废尽废、应改尽改。
有了制度的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就更容易实施。普陀区依托“双月十日”“三服务”“法律十进”等活动载体,采用企业家座谈、集中设摊咨询、“一对一”法治体检等多种方式,为企业提供劳动用工、风险防范、合同管理等针对性法律服务,将法治“春风”吹进企业。
精准“治疗”成效显著,长期“保健”更不能少。2019年,普陀区发布了“首违不罚”的监管模式,针对无照经营等50种违法行为,在符合相关附加条件前提下,企业首次违法可免于行政处罚。“这凸显了执法温度,是行政监管模式的一次创新。”普陀区市场监管分局相关负责人说。
管理显“柔性”,执法有“温度”,“首违不罚”监管模式在全市多个行政监管领域得到推广。当地在城市管理上还搭建起智慧城管平台,建立了首次违规及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短信提示先行,柔性执法随后”的容错免责机制。“商家收到短信均能自行整改,大大提升了处置效率。”该负责人说。
多部门“联姻”擘画改革创新蓝图
改革创新是新时代政法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出庭应诉率达100%,败诉率为零;新收执行案件2459件,执结2396件,同比分别下降0.3%和5.3%,执行到位标的额3.19亿元……一张张漂亮的成绩单,勾勒出普陀区近年来积极探索法治建设改革创新经验的路径。
“我们以后一定不会再卖海马了,也会告诉顾客和同行,海马是国家保护动物不能买卖。”去年,21家海鲜干货经营户在普陀区检察院检察官的见证下,签订《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同时还将40500元增殖放流费用于修复受损的海洋生态环境。立足海岛实际,普陀区检察院走出一条具有普陀海岛特色的检察工作新路子,打造海洋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在全省率先出台海洋野生动物多样性保护协作配合机制,全力守护海岛珍稀古树、文物以及海洋生态资源。
“机器警察又出来巡逻了!它朝我们这看呢……”今年2月,在普陀区东港杉杉广场,5G智能机器人引发群众围观。这台警务机身兼自主巡逻、视频通信、状态监测等功能,大大提升巡逻防控效率。近年来,普陀警方加大信息化科技资金投入,交出了一份漂亮数据单——破案率上升9个百分点,通过科技手段破获的案件占破案总数的65%。
普陀区法院纵深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取消了层层请示、逐级审批等“繁琐步骤”。同时强化裁判执行,在全市率先建成执行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率先探索支付宝扣划执行款、公开悬赏执行、第三方强制管理、看守所联动等,一系列创新举措让执行质效数据长期领先于全省平均水平。
“我们成立了全区首个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并出台《舟山市普陀区行政复议案件咨询工作规定(试行)》,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普陀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司法行政系统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
“一站式服务”巧解基层矛盾纠纷
一次次改革、一项项措施……法治建设的发展,归根结底是为了让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人民期待美好的生活,但发生矛盾纠纷总是在所难免。鉴于此,普陀区将“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理念方法运用到社会治理领域,坚持跑一地是底线、跑一次是常态、不用跑是目标,率先打造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无论是海事渔事、医疗纠纷,还是劳动仲裁、婚姻家庭的矛盾,都可以到该中心找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俞女士和30多名务工人员在普陀区某水产门店从事绑扎螃蟹工作。辛辛苦苦工作一年,门店的经营人刘某却失联了,20余万元的劳务报酬迟迟没有到手。俞女士向区矛调中心求助,中心立即启动重大疑难案件会商研判机制,召集入驻中心的诉讼服务中心法官、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劳动争议调委会首席调解员等,共同分析研判案情。在多方努力下,刘某最终到中心接受调解,并对记工单上的欠薪金额逐一签字确认。没过几天,“血汗钱”全数交到了务工人员手中。
“我们将18个部门力量集聚,从‘多中心’转变为‘一中心’,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普陀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心还组建了以诉前调解员、员额法官为核心的简案快调速裁团队,建立全链条服务机制,引导案件诉前分流,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普陀区还在全区拓展社会组织融入参与人民调解,目前,全区已组建“东海渔嫂”调解员队伍13支,拥有调解员142名。
通过探索发展,普陀区形成了“党委领导、多方参与、信息支撑、调解优先、司法终结”的社会治理模式。2019年,社会治理“普陀模式”写入省高院工作报告,被省委改革办《领跑者》刊发,在全省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现场推进会作经验交流、推广,获评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十佳案例。2020年“普陀模式”写入最高院工作报告。
在法律援助上,普陀区亦有高招——开通认罪认罚法律援助“视频办”,实行网上办公及案件流转;打通全市“12348”服务平台、浙里办APP、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进驻“8718”企业服务网,为企业提供24小时在线服务,实现“法律援助不出岛”。据悉,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连续已12年保持“零投诉”,群众满意率达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