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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8版:公告

公告

  浙江艾咪时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咪时装公司)因在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中,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海宁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6日出具(2020)浙0481破申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陈明对艾咪时装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0年11月25日,海宁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0481破21号决定书,指定浙江凯信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由于管理人无法接管到艾咪时装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合同章等,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现管理人依法对与该公司有关的一切印章全部予以公告作废。浙江艾咪时装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4月25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38 公告 2021-04-25 2 2021年04月25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