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靠背”解纠纷
通讯员 曹园珍
本报讯 近日,义乌市上溪镇矛调中心接到一起由市矛调中心分类流转导入的案件,信访办接到该案件后,即刻组织双方到上溪镇模具城同心圆调解室调解。
据陈某表述,自己在上班时,身体不适,突发晕厥,工友发现情况后,就帮忙将他扶到二楼休息室休息,并向老板傅某说明情况,傅某即安排车子将陈某送医治疗。陈某认为,这属于工伤,要求傅某承担治疗费15万余元。
傅某表示,陈某本身患有高血压,事先隐瞒了自己的身体情况,导致事故发生,此次事件应由陈某本人负全部责任,出于人道主义,愿意补偿4000元并结清10天工资1500元。
调解员张建平从双方陈述中梳理出了突破口,并采取“背靠背”方式,展开劝导调解,经过近4小时的沟通,双方达成一致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