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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杭州宇恒物资有限公司关于自行解散清算公告

  (2021)宇恒自清字第1号

  经本公司股东会决议,本公司自2021年4月26日起,成立杭州宇恒物资有限公司清算组,开始进入解散清算程序。为保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请有关债权人应在自接到本公司的债权申报通知书之后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二、债权人应以书面形式申报债权,包括债权申报表、申报文件清单和债权联系方式等(相关表格及需提交材料内容请联系清算组确认),列明申报的债权种类、发生日、到期日、金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为连带债权、有无连带债权人等具体情况。三、凡公司的债务人应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交付所持有的公司财产。四、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财产分配方案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进行的分配,不再分配,且补充申报人需承担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的债权,不得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

  请债权人按如下联系方式提前联系清算组确认申报所需材料。

  联系电话:徐女士13666400962;汤律师15345718682; 

  债权申报时间:周一至周五 早上9:00-11:30 下午2:00-5:00;

  债权申报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60号国际花园A楼12层。杭州宇恒物资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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