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墙”买药还潜心研究,涉嫌贩毒
民警提醒:这类精神药品碰不得
本报首席记者 陈佳妮 通讯员 刘家珍
昨天,记者从龙游警方获悉,近期该地破获了一起贩卖国家管控第一类精神药品“赛洛新”(Psilocine)案件。
4月13日,龙游警方在侦办徐某涉嫌走私新型毒品案件的过程中获取一条重要线索:去年11月底,徐某在境外聊天软件上多次联系广西南宁人叶某,并使用“比特币”向叶某购买了1克具有致幻效果的化学药品。
侦查员在对徐某住处进行搜查时发现了该化学药品。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化学药品被检测出一种叫“赛洛新”的精神药品成分,属刑法第357条所称的毒品。掌握线索后,龙游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前往广西南宁市,抓获犯罪嫌疑人叶某。
经查,叶某为获利经常“翻墙”至境外网站平台买卖致幻类药品,查阅大量资料潜心研究各类药品的致幻效果。4月20日,龙游警方以叶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报请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办案民警介绍,“赛洛新”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这是一种天然致幻的精神活性物质。人服用后,中枢神经系统会受影响,对时间和空间产生错觉,甚至出现自我歪曲、妄想和思维分裂等症状。过量吸食含有“赛洛新”的化学药品,会出现呕吐、腹泻、大量流汗、血压下降、哮喘、急性肾衰竭、休克等症状或因败血症猝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国对进(出)口精神药品有非常严格的管理制度。警方提醒:切勿邮寄精神药品出(入)境,否则将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