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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微法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温州旭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温州旭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编号为【2021cmbc042601】《债权转让合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已将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温州旭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双方公告要求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温州旭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注:1.本公告清单所列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以该等法院裁判文书或者债权文书确认方式为准。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温州旭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五月八日


浙江法制报 微法 0000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温州旭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1-05-08 2 2021年05月08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