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伤人谁担责?搜寻费用谁来出?
金钱豹出逃 动物园被责令整改 这些法律问题还是要捋一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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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遇豹子,
若将其猎杀需承担法律责任吗?
如果遭遇金钱豹,且已经对个人造成危险,身边也没有人可以提供救助,能猎杀吗?
由于金钱豹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刑法的规定,随意猎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将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金钱豹已经威胁到人的生命,根据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受到金钱豹威胁,可以实施紧急避险行为,但要注意不能过当。
若搜救犬伤害了金钱豹,
是否需要有人担责?
搜寻金钱豹,搜救犬是重要一员。但如果搜救犬伤害了金钱豹,又该如何定责呢?
搜救犬是搜救人员携带的搜救工具(伙伴),在执行公务期间造成金钱豹受伤害,应属于执行公务期间的意外伤害,并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但如果豹子被饲养狗咬伤、咬死,狗主人或许就要担责了。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者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搜寻金钱豹动用的人力物力,
其费用谁来承担?
搜寻行为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如果是民间的搜救队或义务搜救的,根据民法典第979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也就是说,民间的搜救人员可以向动物园索要此次搜寻的必要费用。但如果是公安或应急管理人员参与搜救,则是出于法定义务,费用由国家承担。
因闭园导致预购票的游客无法入园,
可以索赔吗?
8日,杭州野生动物世界临时闭园,导致一些游客预购了门票却无法入园。他们可以要求赔偿吗?
游客与动物园之间属于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58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动物园应赔偿游客因无法如愿游玩而付出的门票款,同时游客为游玩付出的交通费及可能存在的误工费用均属于游客的合理损失,也应由动物园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