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9版:平安巷

温州首例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

当庭判决!

  通讯员 纪承伟 

  本报讯 近日,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在乐清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温州市首例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乐清市法院院长独任审判,乐清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庭审通过“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头条号、“浙江天平”抖音号、浙江法院公开网等全程直播。

  2020年3月,南通某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永嘉某阀门有限公司采购上海某阀门厂有限公司生产的阀门144台。随后,永嘉某阀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委托其他多家公司非法生产印有上海某阀门厂商标的疏水阀、截止阀、闸阀总计144台。南通公司收到上述阀门后,向永嘉公司支付货款98890元。2020年6月,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南通公司兰溪工程点检查发现上述假冒商标阀门并予以扣押。

  2021年4月22日,乐清市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永嘉某阀门有限公司及王某提起公诉,同时支持注册商标所有权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前,在法院和检察院的协调下,双方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达成调解,被告方赔偿商标权利人12万元。

  经审理,乐清市法院当庭判决:被告单位永嘉某阀门有限公司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王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9 当庭判决! 2021-05-11 2 2021年05月1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