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有折扣还免息 实则盯上客户首付款
一汽车销售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2000万元
![]() |
| 民警在汽车销售公司取证 |
![]() |
| 作案工具 |
《东南早报》 傅恒 王盼琛
以“8折购车”“免息”为诱饵,福建省泉州市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广泛吸引客户,收取购车首付款,并引导客户向金融机构多贷款,变相向客户吸收资金,两年来共向275位购车人收取购车首付款近2000万元。经警方缜密侦查,该公司的8名股东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相继落网。近日,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8人3年6个月到1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去年5月,泉州市鲤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20多名购车人报警称,他们向位于鲤城区南环路的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购买汽车,在支付一定比例购车首付款后,被该公司诱导,以客户的名义向金融机构多贷一部分购车款,并由该公司负责交纳多贷部分的贷款本金及全部贷款利息。如今,该公司已经无力支付承诺的部分月供。报警人认为,该公司涉嫌合同诈骗。
民警调查发现,该公司有陈某斌、刘某书、曾某贵等8名股东。2018年8月,8名股东研究后决定,通过抖音、朋友圈、发放广告宣传单等方式宣传能以8折、9折价格购买到4S店的同款车型,且免除贷款利息、购置税、服务费等费用。当客户到公司买汽车时,公司要求客户先交纳首付款,再引导客户向金融机构贷款,并承诺公司将分期支付客户从金融机构多贷出来的贷款本金及贷款总额产生的利息。该公司将客户购车首付款的一部分交给4S店作为购车定金,其余的钱款用于偿还其他客户多贷的贷款本金、利息以及公司的运营费用。
以这样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该公司经营了近2年时间,直到疫情期间汽车销售停滞,公司资金链断裂,无力再支付承诺给客户的月供,才东窗事发。
据办案民警介绍,经过前期的调查,该公司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车子卖给客户,月供也照常还,因资金链断裂才无法还款,并不能构成合同诈骗罪。这种新型的购车套路,也给案件的定性带来了一定困难。
“他们的手段隐蔽,看似正常的公司经营,实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办案民警说,他们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明知会亏损,却仍以“八折购车”“免息”为诱饵,引导客户向金融机构多贷款,变相吸收资金,造成严重亏空,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经统计,2018年8月至2020年5月,该公司共向275位购车人收取购车首付款近2000万元。直至东窗事发,公司账户上已无存留资金,还亏空了1000多万元。
经取证,2020年7月,8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嫌疑人相继落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