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证明”我是个“人才”
技工为评职称,疯狂盖假章
本报记者 郑嘉男 通讯员 陈金泉
本报讯 “我买这个印章就是为了以后需要用印的时候,如果公司不同意,就自己盖。”5月12日,经岱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孟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孟某是一名拥有10多年工龄的技工,对自己的职业道路有着清晰规划,他目标是尽快评上副高级工程师职称、拿到人才补贴。
2019年,孟某进入岱山某企业工作,由于工作原因,他频繁向公司申请用章。期间,他想到自己不久后要申请职称认定,怕中间出什么岔子,他找到一家刻印店,私刻了5枚自己曾就职过的企业的公章,以备不时之需。
2019年底,孟某向所在公司递交“岱山县高级技工认定申请”及“岱山县人才认定申请表”等材料,但公司没有审批通过,且一直拖到2020年3月仍没有进展,心急的孟某想起了自己私刻的公章。
“既然你们不给我盖,那我就自己盖,反正他们也看不出来。”于是,孟某从网上下载了《岱山县人才认定申请表》,并像模像样地盖上了这枚“私章”,之后交到了相关部门。
2020年6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审核孟某提交的材料时,发现有部分材料遗漏,便通知孟某所在公司予以完善。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孟某近期未曾申请用章,不可能拿到盖了章的人才认定申请表。为了核实材料,公司向相关部门申阅了孟某的申请表,发现孟某不仅伪造了公司印章,且连审核人的名字都写错了,随即报警。
事后,孟某交代,自己虽然工龄很长,但一直没获得什么荣誉,如果拿着自己真实的履历去评职称,指定评不上。他除了在网上花钱私刻印章外,还亲手印制了数百张荣誉证书,盖上假章。“技术攻关创新贡献奖”“先进个人”“突出贡献个人”……与职业相关的各类荣誉,孟某都有。而这些虚假的荣誉,不仅没有在评职称时,助孟某一臂之力,反而成为了他犯罪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