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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绍兴叶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0年01月19日的贷款本金及截至2017年6月11日的利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绍兴叶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根据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绍兴叶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绍兴叶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绍兴叶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绍兴叶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绍兴叶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绍兴叶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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