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 裁 公 告
成粕魁:本委受理的(2020)杭仲字第2267号申请人王建彬与你方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于2021年5月8日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委(2020)杭仲裁字第2267号裁决书,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8楼,电话0571-85453950),逾期则视为送达。
杭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5月21日
成粕魁:本委受理的(2020)杭仲字第2267号申请人王建彬与你方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于2021年5月8日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委(2020)杭仲裁字第2267号裁决书,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8楼,电话0571-85453950),逾期则视为送达。
杭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