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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关于温州高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终止经营的公告

  温州高乐房地产有限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以下简称“合资公司”),获批营业期限自1999年12月21日至2009年12月20日,经营范围为“在温州市解放南路7号地块开发并销售商住综合用房”, 外方股东为法国华侨杨明先生,中方股东为我公司。合资公司经营的项目已于2000年竣工完成。在合作项目结束后,我公司已多次向合资公司实际控制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杨明先生提出公司注销清算要求,但杨明先生屡次拒绝并怠于办理合资公司的注销登记手续,今年来亦无法通迅联络到其本人,导致合资公司无法完成清算与注销事宜。为此,现我公司依照合资公司《合资协议》、《公司章程》有关合营期限的规定,特声明并公告如下:

  温州高乐房地产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12月20日起终止经营活动,我公司已不再参与任何该公司相关经营事务,该公司或杨明先生任何未经我公司同意的行为,均与我公司无关。

  特此声明。

  温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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