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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宣讲民法典超百场

律师苏迪亚:让法律守护美好生活

  本报记者 陈洋根 

  “停水处理这样与民法典明显相抵触的条款,出现在小区管理规约里实在不应该,还是在公示期结束后业主发现问题并向媒体反映后才进行删除,法制报对此事的报道就是对民法典最好的宣传。”近日,在进行民法典宣讲时,律师苏迪亚以5月19日《浙江法制报》2版头条刊登的《业主不遵守小区管理规约,物业可断水处理?》为例,向听众普及民法典知识。

  自从去年5月28日民法典颁布以来,不到一年时间,这样的民法典宣讲,苏迪亚已经做了超过百场。“只有让民法典入耳入脑入心,民法典才能发挥作用,守护每个人的美好生活。”苏迪亚说。

  一年宣讲民法典超百场

  苏迪亚是浙江中铭律师事务所主任,1985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1989年获得律师资格。30多年时间里,经他手办理或找他咨询、调解的案件、纠纷有上万件。特别是对于涉及妇女儿童的家事纠纷,他经常义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并发动律师同行加入,还因此获得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而近来他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是因为他民法典宣讲团成员的身份。从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颁布至今,苏迪亚宣讲民法典超过百场,最高一个月曾达到26场。因为课程讲得有趣有料,除了讲遍杭州很多区县之外,宁波、温州、绍兴、嘉兴等地的相关政府单位、学校、企业、基层村委会等都会慕名邀请他去讲课。苏迪亚说,这一年来,自己不是在宣讲民法典,就是在宣讲民法典的路上。

  从普及民法典的受众来看,许多单位采用全国或全省网络连线直播的方式,往往一堂民法典课的学员就有成千上万人,覆盖数量不可小觑。而苏迪亚最引以为豪的是他录播的民法典普法节目,在杭城的公交车和地铁的荧屏上循环播放,让更多群众了解民法典。每当听到身边的朋友说“又看到你在公交车和地铁上宣讲民法典了”,苏迪亚都很是欣慰。

  把大部分精力用于民法典宣讲,没时间代理案子,虽然在收入上有些损失,但热心公益和普法的苏迪亚表示很值得,“很多东西是不能用金钱去衡量的”。

  课程有趣有料圈粉无数

  老人跌倒该不该救助,被讹怎么办?夫妻一方婚前房产要不要加另一方名字?二孩时代孩子跟谁姓,出现争议怎么处理?立了遗嘱后,子女把老人晾在一边怎么办?……这些问题,在苏迪亚的宣讲中都可以找到答案。一堂课下来学员收获满满,苏迪亚也因此圈粉无数。

  “民法典在房屋所有权、租赁权的基础上设立‘居住权’这一新的用益物权,这就解决了很多人关心的夫妻一方婚前房产要不要加另一方名字的难题。”苏迪亚在宣讲中向听众介绍,只要双方对取得产权房屋的居住权进行约定,把居住权协议拿到住房建设部门备案,就会受到法律保护。如果设立的是永久居住权,只有居住权人死亡后才能灭失。

  “因此,要结婚的男女,不管是哪一方、是婚前还是婚后出资买房,只要签一个居住权协议,房产证上加不加名字就不那么重要了,因为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即便双方离婚,有居住权的一方仍有权继续居住。”苏迪亚对民法典法条的透彻讲解,让现场听众大呼“学到了!”

  “民法典第1015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比如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这意味着孩子也可以跟奶奶姓。这是法律规定,可不是玩笑。”他的课中不仅干货十足,还非常诙谐幽默,听众常常乐得前仰后合。

  今年“五一”期间,苏迪亚的一名学员王某到安徽旅游,爬山过程中突然看到一名老人在陡峭地山崖边摔倒。这王某奋不顾身拉住老人,并把老人送到医院。经检查,老人手部骨折,闻讯赶来的老人家属不让王某离开,还要求他承担老人的医疗费。

  学员当即“摆”出民法典:“根据第184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他还当场与苏迪亚视频连线说法。最终,通过线上普法,受伤老人的家属放弃索赔,并对王某的救助行为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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