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里一分钱没有 却去店里大吃大喝 拘留13天
通讯员 叶明銮
本报讯 兜里没有钱,却去人家店里大吃大喝了6个小时,结果为此进了拘留所。干出这种事的是郭某富,台州椒江章安人,今年52岁。
上有近80岁的父亲,下有20多岁的儿子,郭某富却整日游手好闲,老是干些不三不四的事情。
5月10日晚,郭某富去当地一家饭店吃喝,花费600多元,最后用一个不值钱的手机抵了账。
5月15日晚8时许,馋虫又上来了。郭某富在杜桥车站叫了一辆黄包车,去了一家夜宵店,让夜宵店老板葛某垫付了8元车钱,说等下一起付账。葛某同意了。
郭某富进了店后,专挑好东西吃,猪肚、牛鞭、猪舌头,再来瓶劲酒热热场,接着,扁食、排骨汤也没有放过。这顿夜宵,一吃吃到凌晨2点,除了劲酒,郭某富还喝了9瓶啤酒。期间,他多次意欲借故溜走,无奈葛某一直盯着他。
眼看溜不掉,郭某富拉住了正好经过的两个熟人,请他们坐下一起吃,想着让这两人结账,哪知人家屁股没有坐热就走了。
葛某要他结账,连黄包车钱一共250元。郭某富一分钱也拿不出,这次手机也没有了。
杜桥派出所民警接到葛某报警后,将郭某富带到派出所。他的父亲表示不可能帮他付钱,他的儿子则根本联系不上。因为骗吃骗喝,郭某富被处以行政拘留1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