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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张黎华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张黎华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大东集团有限公司1户债权(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转让给张黎华,截至处置基准日2021年5月10日,我公司对大东集团有限公司1户债权,债权总额为1832.04745万元,其中本金1300万元,利息532.04745万元。(债务人、保证人、抵押物等详细信息见附表。)该户债权依法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张黎华,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张黎华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张黎华

  币种: 人民币2021年5月31日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01室  徐婷婷 电话: 0577-88855816

  张黎华 地址:温州市集贤路8号 电话:13957787980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张黎华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1-05-31 2 2021年05月3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