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 三责险不赔
通讯员 蒋彬炜
本报讯 近日,安吉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19年7月,汪某驾驶小轿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汪某下车看到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李某受伤却未采取任何施救措施,直接驾车驶离事故现场,后交警部门认定汪某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造成李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1808元。李某遂起诉汪某及承保其所驾车辆交强险与商业险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认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汪某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属于商业三责险的免责情形,保险公司不应承担商业险的保险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汪某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驶离事故现场,已违反了相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符合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险公司免责情形,故保险公司无需承担商业三者险范围内的赔付责任,对于伤者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由汪某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