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捧回 “大禹鼎”银鼎
通讯员 严宇扬
本报讯 近日,全省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大会召开。长兴县继三次获评“大禹鼎”后,终获“大禹鼎”银鼎。
近年来,长兴县持续保持15个县控以上断面100%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成功创建“美丽河湖”23条,其中省级“美丽河湖”5条。长兴河长制展示馆入选第四批国家水情教育基地和省第十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同时,该县在全省首创“河湖长+检察长”联合监管体系,“五水共治”群众满意度测评连续五年位列湖州市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