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1)大石博览馆破管字第3号
各奉化世纪大石史诗博览馆有限公司债权人:
根据2019年11月28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奉化世纪大石史诗博览馆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现对破产财产实施分配。
根据《奉化世纪大石史诗博览馆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奉化世纪大石史诗博览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实施两次分配,本次分配为最后分配,确定于2021年6月18日实施,最后分配总额为人民币645,812.52 元,全部分配给普通债权人。
特此公告。
奉化世纪大石史诗博览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