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舟山外代货运有限公司2021年6月17日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债权人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不申报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
债权申报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港务大厦B座17楼;联系人及电话:段森 13758010061。
舟山外代货运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1年6月21日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舟山外代货运有限公司2021年6月17日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债权人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不申报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
债权申报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港务大厦B座17楼;联系人及电话:段森 13758010061。
舟山外代货运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