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公告

仲裁公告

  四川荥经一名特种合金有限公司、四川一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秦刚、晋良议、秦小平、张晓英:我会受理的申请人舟山一名天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被申请人四川荥经一名特种合金有限公司、四川一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秦刚、晋良议、秦小平、张晓英股权回购纠纷仲裁案,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上述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选定仲裁员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20日内。本会定于2021年9月17日上午9时00分在我会仲裁庭(浙江省舟山市临城街道合兴路31-35号中昌国际大厦26楼2615室)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舟山仲裁委员会

  2021年6月21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仲裁公告 2021-06-21 2 2021年06月2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