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社区服务令”帮失足者重新出发
本报记者 蓝莹
通讯员 张露剑 王慧莹 黄淑君
本报讯 “他们参与志愿服务很热情,还主动放弃午休连续服务8小时。”近日,温州爱善义工队、启晨义工队的工作人员在瓯海区检察院“1+1海豚行动帮带志愿服务”群内,对实行“社区服务令”的林某某、张某某点赞道。
为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瓯海区检察院2020年8月出台《关于对轻微刑事案件被不起诉人实行“社区服务令”的若干规定(试行)》,提出对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前,以“社区服务令”的方式,让犯罪嫌疑人自愿参与公益劳动、慈善帮扶等志愿活动,接受矫治和教育。同时,犯罪嫌疑人参与志愿活动的表现将作为检察机关评估其认罪认罚程度及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考量因素之一。
今年2月,该院在“社区服务令”的基础上,联合区委政法委、区文明办、团区委、市交管局四大队开展“1+1海豚行动帮带志愿服务”,与温州铁路南站、“宋妈妈爱心帮教室”等志愿服务站点、队伍建立协作机制。同时,该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执行监督员,区志愿服务联合会作为第三方,共同对犯罪嫌疑人参与志愿服务的成效进行监督,最终形成《执行反馈报告》。截至目前,该院共发出“社区服务令”135份,拟不起诉人累计服务时长达1300余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