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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安巷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郑兴龙于 2020年12月11 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将其对吴蕾、董武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郑兴龙。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上述债权转让事实。

  郑兴龙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郑兴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郑兴龙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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