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尘土飞扬 顶格罚款10万元
蒋文泽 林素
近日,从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传来消息:温州市核心片区某地块工地渣土未及时清运或未有效遮盖,被顶格处罚,当事企业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被处罚款10万元。
当日,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企业在该工地涉嫌未对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勘查取证后,做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收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相关函件后,派出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经查,当事企业在工地上堆存了大量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建筑垃圾(黏土)。
鉴于当事企业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垃圾(黏土)的数量巨大,近日,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送达处罚决定书,当事企业被顶格处罚,罚款金额为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