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告知书
温龙人社付[2020]001号
王金行:
贝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单位职工郑梅香,于2017年12月16日,因交通事故发生事故致伤,经认定为工伤(认定书编号:温龙人社工认【2020】C071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你对该起工伤负有主要责任。现工伤职工依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直接向我中心申请支付工伤待遇(具体金额61481.71元)。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五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情况予以核实,并反馈我中心。如果有异议的,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并提供相应证据。如果你无异议或逾期不做反馈的,我中心将向工伤职工直接支付相关工伤待遇,同时依法取得要求你偿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姜笃勋,联系电话:0577-86358100。
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