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获刑不思悔改 多次下手专偷礼金
本报记者 张宇洲
通讯员 王婉萤 李伟萍
本报讯 “手头紧,所以想着偷一点贴补家用。”落网后,王某很快就坦白了犯罪事实。他也因多次盗窃,前不久被宁海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起诉至法院。
王某早年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然而刑满释放后,他却不思悔改。
2017年11月的一天,王某四处溜达时,发现一户人家正在办喜事。想到家中最近用度有些吃紧,王某转念一想,认为新婚夫妻家里肯定有不少财物,于是决定“重操旧业”。凌晨时分,他通过爬墙翻窗的方式进入被害人秦某家中盗窃,顺利找到一只红色皮包,盗得新人放在包内的礼金,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以及5000泰铢(折合人民币1003元)。得手后王某觉得,偷婚礼礼金是条“发财路”,就这样,他只要手头紧,就找新婚人家下手。2017年至2021年期间,王某共盗窃3次礼金,金额达12万余元。
今年年初,王某被当地警方抓获。到案后,王某自愿认罪认罚,家人主动退赔了被害人经济损失。
近日,宁海县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