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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说法

开业烟花引火灾 公司负责人被拘留

  通讯员 李芳芳 

  本报讯 因公司开业违规燃放烟花引发火灾,近日,温州某公司负责人林某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

  前不久,温州市鹿城区广龙大厦发生火灾,所幸经当地消防救援部门及时救援,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消防救援部门进行火灾原因调查后发现,此次火灾是该大厦内一企业负责人为庆祝公司开业,违规燃放烟花所致。

  消防救援部门提醒:

  燃放烟花应做到依法燃放、文明燃放、安全燃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高层建筑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危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5 开业烟花引火灾 公司负责人被拘留 2021-07-13 2 2021年07月1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