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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新婚妻子确诊后,丈夫要求撤销婚姻

  本报记者 陈贞妃 张宇洲 通讯员 汪智敏 张秀文 滨法 陈如伟 朱晓璐

  时间:7月13日

  地点:龙游县法院

  刚结完婚,妻子就得了乳腺癌,“怎么可能这么凑巧!”丈夫王先生笃定妻子李女士在婚前隐瞒了重大疾病,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与李女士的婚姻关系。

  王先生与李女士于2019年经人介绍相识,二人都已过不惑之年,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结婚时,王先生向李女士支付了彩礼钱8万元,还送给她一条金项链。

  婚后2个月,李女士确诊得了乳腺癌,并到多家医院就诊。担心因此与丈夫心生嫌隙,李女士确诊后并没有第一时间告诉丈夫。直到一次偶然的机会,王先生发现了妻子的诊疗记录,才知道妻子患了乳腺癌。前思后想一番后,王先生心中笃定妻子在婚前就已经患病,二人因此多次发生矛盾。

  今年3月,王先生以李女士婚前未如实告知患有重大疾病为由诉至龙游县法院,要求撤销与李女士的婚姻关系,并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及金项链。

  法院审理后认为,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的,属可撤销婚姻情形,但王先生与李女士结婚时民法典尚未实施,而此前婚姻法并未将夫妻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作为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且李女士实为婚后确诊疾病,作为丈夫应该给予多些信任、关怀、体谅和包容。法院判决驳回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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