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财物公告
兹有2021年01月05日,海警13515艇在金塘海域查获一艘船名为“汇满1”的运砂船舶,该船上运载不明海砂1050吨,目前被舟山海警局依法扣押。
请相关权利人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环南街道环城西路238号舟山海警局定海工作站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有关证明文件。逾期未认领的,我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届满六个月,将上述在押物品作无主财物认定,登记后上缴国库。联系电话0580-6330710。
舟山海警局定海工作站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