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 听证会开到了家门口
通讯员 潘玲玲
本报讯 “检察机关主动作为,考虑到申请人腿脚不方便,把听证会开到家门口,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了为民服务的检察温度。”近日,苍南县检察院就办理的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举行公开听证,把听证会开在了申请人所在的矾山镇的矛调中心,让参会的听证员们纷纷竖起大拇指!
去年10月4日晚上,雷某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号牌轻便三轮摩托车,撞伤正常行走的欧某某。经法医鉴定,欧某某为重伤二级。案件发生后,雷某某及其家属支付了8.5万元用于欧某某的前期治疗等费用,但因双方家境都很困难,后续治疗费用一直无法解决。原本困难的欧某某一家,生活也因为此次事故更加艰难。检察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开展了实地走访调查,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经过充分评议,参会的5位听证员一致认为欧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法定条件,同意检察机关的救助意见。最终,检察院认为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给予救助金2.5万元。雷某某家属也代表雷某某向欧某某真诚致歉,双方达成和解。
据了解,县检察院此后还将持续关注欧某某的生活状况,跟进司法救助金落实工作,并联合乡镇相关部门推动落实申请人社会保险、城乡低保、重病治疗等多元化救助,拉伸司法救助延长线,共同帮助申请人走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