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一江碧水放万尾鱼苗
通讯员 罗依婷
本报讯 正值盛夏时节,平湖市的许多市民游客选择来到东湖、明湖景区避暑纳凉游玩。风从湖面吹过,荡起一层层涟漪,成群的鱼儿欢腾地跳跃着。
一个月前,位于明湖旁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的增殖放流点,平湖市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一场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若干志愿者和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计某某也参与其中。
计某某因在禁渔期内驾船至平湖市内陆外荡水域捕捞黑鱼、鲤鱼、鲫鱼、白条鱼等水产品共计2.96千克,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其在得知将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后,主动要求参与,以实际行动认错悔过。
在渔政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安排下,一会儿工夫,10万尾鱼苗奔涌入明湖。
增殖放流结束后,在相关派员的见证下,平湖市农业农村局和计某某签订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生态损害赔偿协议,计某某当场交纳生态损害赔偿金3000余元。
“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让非法捕捞者由‘破坏者’变成‘修复者’,弥补渔业资源的损失,有助于形成以鱼护水、以水养鱼的良性循环。”平湖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云林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