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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说法

债权转让通知书

  周莉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我与金子午达成的债权转让合同,现将我本人根据(2017)浙0327民初2969号民事判决书(本金伍拾万元整及利息)享有对贵方的所有债权,依法转让给受让方金子午,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它权利也一并转让。请贵方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及时向受让方金子午履行全部债务义务。本债权转让通知未经债权受让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特此通知。

  李建秋

  2021年7月28日

  附受让方及联系方式:金子午,男,1976 年6月5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30327197606050032,住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工人路68号,联系电话13819137696。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5 债权转让通知书 2021-07-28 2 2021年07月2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