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算尽逃执行 聪明反被聪明误
本报记者 蓝莹 通讯员 慕煊
本报讯 为逃避执行,黄某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将名下银行账户内29万元全部支出,并将与前妻共有的房屋过户到前妻一人名下。近日,平阳县法院审理了这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告人黄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
2016年12月,黄某因经营需要向廖某借款6万元,后逾期未还。1年后,廖某将黄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支持廖某诉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查封了黄某名下1辆小型汽车(因车辆下落不明,无法扣押处置),但未查询到房产、存款等财产。而根据申请人廖某提供的财产线索,黄某名下原有1套房产。
执行法官进一步调查后发现,黄某在判决生效后偷偷将自己与前妻共有的房屋转至前妻一人名下,此外还将自己银行账户内的29万元存款转出,但并未用于偿还上述债务。
法院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调查。2020年4月,黄某在安徽某火车站被抓获。案发后,黄某家属代为缴纳全部执行款。
法官再次提醒:当事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采取种种手段逃避履行,情节严重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将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失信寸步难行,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是正途,莫把机关都算尽、聪明反被聪明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