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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公 告

  浙江金满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金满公司”)预重整前置程序,2021年4月28日,丽水市房监办后续工作组作出丽水市房监办后续工作组预重整前置程序管理人确认函,确定浙江法和律师事务所经评选确认为浙江金满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金满公司”)预重整前置程序管理人(下称“管理人”)。为方便债权人行使权利,现就有关金满公司预重整前置程序的债权申报事宜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期限

  本次债权申报期间为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9月5日止,金满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1年9月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方式

  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申报方式。其中:

  1.线上申报的,通过破易通破产办案工作平台登陆进行申报“https://zqr.poyitong.com”登陆进行申报,本案的案件识别码是:1115297。

  2.线下申报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城北街368号绿谷信息产业园山山梦想城A座6楼浙江法和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赵律师;联系电话:15868368982。

  三、债权人会议的召开

  债权人会议的召开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金满投资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2021年8月4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公 告 2021-08-04 2 2021年08月0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