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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配合执行被罚款,发条抖音“怼”法院

余姚一男子扰乱司法秩序,被拘留15日

  通讯员 姚法 本报记者 高敏 

  本报讯 欠债还钱,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是应尽的义务。然而,余姚的陈某既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财产,也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当法院对其作出处罚决定后,他在抖音上发布视频,竟假借台风之名,以带侮辱性的不实言论“怼”法院。因其行为严重扰乱司法秩序,近日,陈某被余姚市人民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日。

  陈某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2020年8月,徐某在陈某的店里购买厨房用品并支付46000元。后因种种原因,徐某只提到价值21000余元的商品。他多次讨要剩余款项,但陈某仅返还部分,还有8000元不肯退。

  2021年6月,徐某向余姚市法院提起诉讼,后经调解双方约定陈某在6月底前一次性付清款项。然而,到了约定时间,陈某依旧未履行义务。

  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依法向陈某发送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通知陈某于7月21日履行还款义务,并向法院报告个人名下财产情况。可陈某对法院的通知置若罔闻。

  之后,执行员通过多种方式联系陈某,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面对法院的催告,陈某口头表示自己一定会按时还款,但未见有实际行动。当执行员再次联系陈某,他嚣张地表示,已经把钱存到自己银行卡里,法院要的话就去扣划好了。

  因陈某未在法院规定的期限(7月21日)申报财产,也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7月29日,余姚市法院依法对陈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并将决定书通过短信发送给陈某。

  当晚,陈某便在抖音平台上发布了一则视频。视频以法院送达的处罚决定短信为背景,配以“*****(骂人的话),吵几句就罚款一千,理由是台风天没来处理”等带侮辱性的不实言论。

  该视频被多人转发、评论。但真实情况是台风“烟花”是在7月25日登陆的,陈某完全有条件在21日履行还款义务,他却故意假借台风之名混淆视听,误导网友。

  执行员发现这条抖音后立即联系陈某,陈某一开始否认该账号是自己的,拒绝到法院配合调查。执行员严肃释明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以及对法院发表侮辱性言论的法律后果。陈某认识到错误后,才来到法院道歉,并写下悔过书,深刻检讨自己的错误行为。

  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鉴于陈某发表带有侮辱性言论,扰乱司法秩序,法院依法对陈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执行法官陈乐锋表示,在法院诉讼、执行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应当积极配合法院调查、合理表达自身诉求,不能随意泄愤、任意迁怒、横加指责,更不能肆意侮辱、诽谤司法工作人员和法院,对于逞一时之快、挑战法律权威与尊严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浙江法制报 一版要闻 00001 不配合执行被罚款,发条抖音“怼”法院 2021-08-06 2 2021年08月0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