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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老赖”拒不还款

法院:获刑8个月

  通讯员 黎美 

  本报讯 近日,庆元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被告人谢某某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2018年12月,庆元县法院曾判决谢某某偿还某公司代偿本金53401.61元并支付利息。由于谢某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干警查封了谢某某名下轿车,并向其发出《责令交出车辆通知书》,要求3日内移交车辆。谢某某签收文书后,逾期未交付车辆,也未履行还款义务,致使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某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其行为已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老赖”拒不还款 2021-08-06 2 2021年08月0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