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普罗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附:公告清单(基准日:2021年3月1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联系电话:0574-81873352 梁经理 13588283370 葛先生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1年3月1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杭州普罗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欠息及其他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具体金额以判决书为准。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
根据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普罗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债权中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杭州普罗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普罗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杭州普罗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杭州普罗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普罗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6日